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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祥林嫂悲剧的思考

南竺语文轩 发表于: 2008-5-02 16:30 来源: 中学语文在线门户

关于祥林嫂悲剧的思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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秋中月 at 2008-5-02 16:58:26

关于祥林嫂悲剧的思考

还要谈祥林嫂的悲剧?有鲁迅的小说《祝福》的原作,有袁雪芬演唱的越剧,有夏衍改编的电影,祥林嫂的悲剧早已是家喻户晓、尽人皆知的了。议论祥林嫂悲剧的文章,恐怕也足够汗牛充栋了。还有什么可谈的呢?而且祥林嫂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八九十年,她的悲剧还有什么必要谈呢?
可是,我想请读者诸君先读一篇通讯。
在一期上海《文汇报》第四版《法庭内外》第一八九期“道德法庭”栏,刊出了一篇题为《封建迷信的恶魔吞噬了她》的通讯,写的是“东海之滨虾峙岛黄石村”妇女傅玉英投火惨死的经过。傅先和青年渔民吕光红结婚,不到半年,吕在海上丧生。傅守寡侍奉公婆。此时村人便有议论,认为傅为人虽好,可惜“八字”太硬,命中“克夫”,象个“祥林嫂”。粉碎“四人帮”后,傅和青年石匠林松康结为夫妻,生活幸福。谁知一次邻家孩子来她家玩火,遂酿成火灾。通讯这样写道:
当她从地里赶来救火时,村前的那个焦老太就破口大骂:“唉,你这个扫帚星,火灾给你扫来啦!”青年妇女吕××站在高处,指着傅玉英拍双手,歇斯底里地叫骂:“你这个祥林嫂、扫帚星,过去克死丈夫,现在租了房子又跟来火灾,要是我,早说跳进火里死了!”“你还不跳火,有啥脸做人!八字硬,害煞人家!”傅玉英听到一阵又一阵的叫骂声,犹如万箭穿心,那鄙视的目光,世俗的偏见,荒谬的舆论,象利剑似的威逼着她。此时此刻,人们只听见她嚎啕大哭:“叫我怎么做人,怎么做人呀!”一会儿,她的哭声就被淹没在茫茫的火海之中……
亲爱的读者,请看,这岂不是又一个“祥林嫂”的悲剧么?虽然从祥林嫂生活的年代到现在,我们经历过反对封建礼教、封建迷信的“五四”新文化运动,经历过反对封建军阀的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,并经历了长达二十余年的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、抗日战争、解放战争,终于取得了反帝、反封建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。而在伟大的土地改革运动中,更彻底消灭了封建剥削制度,消灭了封建地主阶级。可是,在解放已经三十多年的今天,在有些地方,在有些人们中间,祥林嫂的悲剧竟然仍在重演!
那么,祥林嫂的悲剧,看来就不仅可以谈,甚至还是必要的了。
现在本刊正在讨论鲁四老爷(或蔑称之为“鲁四”)是不是“迫害祥林嫂的元凶”的问题。不禁联想到,迫害傅玉英的“元凶”又该是谁呢?这里没有鲁四,也没有其他剥削压迫劳动人民的地主阶级的代表人物,莫非指傅玉英为“祥林嫂”的焦老太、吕××以及“村里有些人”就是“元凶”,理应逮捕、法办、判刑、偿命么?可是他(她)们又是哪个阶级的代表人物呢?
通讯作者对焦老太、吕××是有所谴责的。但说到底也只是把她们“押上”“道德法庭”而已。更为重要的是,“岛上干部抓住这一典型事例,向人们进行反对封建迷信和坚持社会主义法制的教育”。因为正如通讯题目所说,傅玉英其实是被“封建迷信的恶魔吞噬”了的。
不过,焦老太、吕××,以及某些村人,相信“八字”、“命运”,视“祥林嫂”为不祥之物,如果不是别有用心,则她们又何尝不是被“封建迷信的恶魔吞噬”了的人呢?
迷信使人愚昧,愚昧制造不幸。旧时的迷信,今天的迷信,老式的迷信,新式的迷信,后果都是如此,概莫能外。
然而,祥林嫂悲剧事件中,有鲁四在。
如果鲁四能定为地主阶级分子,戴上帽子,则迫害祥林嫂致死的“元凶”,自然非他莫属,这在过去某一时期内,是勿庸置疑、顺理成章的事。
可是鲁四能否定为地主分子或地主阶级分子,好象现在也还有不同看法。因为如果对照《土地法》有关划分阶级的各项规定,逐条落实,则鲁迅提供的材料,还不足给鲁四定案。如果要给鲁四定案,还须重新派人到鲁镇外调,了解其占有和出租土地的情况,雇用长短工和剥削情况,有无放高利贷情况,等等。
不过,就算反复调查,再三核实,定鲁四为戴帽地主分子了,和他是不是“害祥林嫂的元凶”,又有什么关系呢?我们现在强调和坚持的是:法律面前人人平等。不以法律为准绳,不以事实作根据,而斤斤计较当事人的出身成份,据以定案、量刑,这一作法看来不宜提倡。至于一说是地主,便是地主阶级的代表人物;一说是地主阶级的代表人物,便具有了全体地主的一切恶迹、罪行,并须对全体地主的一切恶迹、罪行承担责任,如果在现实生活中这么干,就是以感情代替政策,如果在分析作品时这么干,就会通向庸俗社会学。总之和实事求是的精神都是背道而驰的。
其实,在鲁镇的人们中,到底有谁是真正处心积虑要把祥林嫂置之死地而后快的呢?
是祥林嫂的婆婆么?谁都知道,旧时波媳之间婆婆的权威是致高无上的。寡妇儿媳偷跑到鲁镇帮佣,她得知了,找了回去,谁能说不对?就算动了点武力又怎样?儿子死了,就决定把寡妇儿媳嫁出去,再用换来的财礼给二儿子娶亲,不是连卫老婆子都赞为能干婆婆的“好打算”么?
是祥林嫂的大伯子么?自己的兄弟贺老六害伤寒死了,小侄子给狼吃了,留着个“回头人”再嫁过来的既“克夫”又“克子”的寡妇弟媳,有何用?收屋、赶人,岂不也是势有必至的么?
是柳妈么?给予祥林嫂精神上致命一击的,似乎是她。但她是个善女人,连杀鸡宰鹅都不肯干的。她只不过笃信生死轮回、因果报应。再嫁的女人将来到了阴司,就要被阎罗大王锯成两半分给两个死鬼男人,这是她深信不疑的。她将这一切告诉祥林嫂,并为祥林嫂出谋划策,教她捐门槛赎罪,可说完全是一片真心诚心善心,又有什么错?
是鲁四或鲁四夫妇么?须知,鲁四老爷既是个“讲理学的老监生”,那么,讨厌寡妇,认为寡妇再嫁是“败坏风俗”“不干不净”因此不能让她沾手祭祀,这都是讲究“饿死事小,失节事极大”的道学先生们的题中应有之义。至于婆婆有权把偷逃出来的儿媳捆了回去,更不在话下。他们雇用祥林嫂,是看中了她能干活,一旦不能干了,自然辞退,甚至后悔“倒不如那时不留他”。这一切在他们看来,甚至在当时一般人的眼中,恐怕都认为是天经地义、无可指责的。
其他如自命为“新党”的“我”,曾一度答复祥林嫂人死后有魂灵,因而按理也就会该有地狱,另有些人对祥林嫂或笑容冷冷,或神气鄙薄,或在咀嚼鉴赏了她的悲哀后又表示厌烦和唾弃,以至予以嘲笑……这对祥林嫂当然也都有影响,可是能说是在立意迫害祥林嫂吗?
鲁镇上的居民们,他们都只是按照各人的身份、地位,遵循着各自的信仰、信念,在日常生活中说话、行事,当然也就在祥林嫂问题上显示各自的看法、态度。他们谁都无意逼死祥林嫂。可是他们的所作所为,一言一笑,却不约而同,不谋而合,共同织成了一张无形的大网,使祥林嫂这样的弱者无所逃于天地之间。织成这张无情大网的横三竖四的经纬,便是人们熟视无睹、习焉不察、代代相传、奉为神圣的所谓三纲五常、三从四德、生辰八字、轮迥六通之类的封建宗法制度、封建孔教道德、封建迷信思想。
这是鲁迅当时眼里所经过的中国人生,他如实地写下了他眼里所经过的这人生。
鲁迅在《坟·我之节烈观》中有一段话,很值得注意。他说:
社会上多数古人模模胡胡传下来的道理,实在无理可讲;能用历史和数目的力量,挤死不合意的人。这一类无主名无意识的杀人团里,古来不晓得死了多少人物;节烈的女子,也就死在这里。不过他死后间有一回表彰,写入志书。不节烈的人,便生前也要受随便什么人的唾骂,无主名的虐待。……
鲁迅此文虽写于一九一八年,我以为仍可以用来说明祥林嫂悲剧发生的历史、社会背景和鲁迅的创作意图。祥林嫂便是引文提到的那种“不节烈的人”。要揪出迫害祥林嫂致死的元凶么?照鲁迅看来,元凶就是这个“杀人团”。而这个“杀人团”却是“无主名无意识”的。这是祥林嫂悲剧的真正可悲处,也是当时鲁迅思想的真正深刻处。
一九二三、二四年时的鲁迅,还不能说是彻底的马克思主义阶级论者。自然他当时是区分了上等人和下等人的,但他当时主要注意的是上等人、上流社会的虚伪、腐败、堕落和下层社会的不幸。他当时也是看到了吃人和被吃的悲惨酷现象的,但令他深感沉痛的是被吃者往往也在有意无意地吃人。他当时是主张“改良这人生”的,但他当时强调的还是“思想革命”。作为最初的文学革命者,要求的是“人的解放”,“以为只要扫荡了旧的成法,剩下来的便是原来的人,好的社会了”。
因此,鲁迅在他的前期小说创作中,并没有刻意塑造集地主阶级罪恶之大成的地主阶级代表人物形象。在当时的鲁迅看来,下等人身受“旧的成法”的束缚、毒害而不自觉,其严重性远过于上等人的坚持、维护“旧的成法”。这是他当时要揭出的最大痛苦,并认为是最须引起人们的疗救的注意的。
如果迫害祥林嫂致死的元凶,就是鲁四,则不管他是作为个人,还是作为地主阶级的代表人物,那么,鲁四一死,或地主阶级一被消灭,则祥林嫂式的悲剧,就应永远绝迹。
可是《文汇报》却刊出了傅玉英的悲剧。
那么,鲁迅在《祝福》中未把谴责的矛头简单地只集中在鲁四老爷身上,就也许是对读者更有启发、更能引起读者深思的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