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体:  

中学语文社区会员须知(会员必读)

云梦 发表于: 2007-8-25 09:05 来源: 中学语文在线门户

中学语文在线会员须知




为了更好的维护论坛社区的稳定,形成良好的氛围,引导大家进行健康的交流,特制定会员规则,请所有访问中学语文社区的朋友共同遵守。

第一、发帖制度和违规处罚

1、一、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、泄露国家秘密,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,不得利用本站制作、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:
(一)煽动抗拒、破坏宪法和法律、行政法规实施的;
(二)煽动颠覆国家政权,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;
(三)煽动分裂国家、破坏国家统一的;
(四)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;
(五)捏造或者歪曲事实,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的;
(六)宣扬封建迷信、淫秽、XX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、教唆犯罪的;
(七)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,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;
(八)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;
(九)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;
(十)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。

2、文章按照体裁发到相关的各个版面的,如果发错版面,版主有权利转移你的帖子,同一内容不得同时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版块。

3、发表的如果是自己写的文章,请在标题前注明为原创,转来的文章,请在标题前加转帖字样,对于标明为原创而我们查到是转的别的地方的,我们将按照抄袭论处。

4、一个版面一个人同一天发表的‘主题’贴数不要超过10篇,超过规定数的版主有权利转移或删除。

        5、.禁止在社区内发黄色(漏点图片,性爱刻骨描写),反动和恶意广告、恶意代码的文章,第一次发现,删除帖子,警告一次,多次发现封ID,IP,同时一次在社区多个版面发恶意广告、代码的人,发现立即删除社区ID

        6、如果出现纠纷,请到“论坛建设”说明情况,让版主或者管理员协助处理。对任何被处理的贴子有异议,请在“论坛建设”内指出,不要到处发贴,否则会以“扰乱社区”处理

7、不要同时在中学语文社区注册多个不同的ID,并使用这些ID进行发帖,回帖子,自己的一个ID批评或者赞扬另外一个ID的文章,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。

    8、挑动他人对论坛社区管理人员不满,辱骂管理人员,此种行为被视为是蓄意挑战论坛社区,意图扰乱论坛社区正常运作,立即删除ID和锁定IP。

9、帖子里出现辱骂、恐吓、侮辱和刻薄的语言,第一次发现警告一次,多次发现封ID

        10、文章评论就事论事、客观、公正,理解和宽容。

第二、会员的权利

1、你可以在本站的任何版面和主站栏目发表和评论文章

2、你的好的文章会被加成精华

3、你可以使用本站为你提供各种软件设施

4、可以申请论坛的管理职位,如版主等

5、你对本站的一些操作不明白的,你可以在“论坛建设”提问

6、对论坛社区发展有贡献的会员会被邀请为贵宾等荣誉级别

7、你有权利对本站的发展提出改善和批评意见

        8、你对管理员、超级版主,版主损害你的权益有投诉的权利,可以在“论坛建设”发帖投诉或者向相关工作人员投诉

*请维护社区的安全与形象。

若发现论坛社区、服务器有任何问题请与管理员联系,我们相信您的发言是为了论坛社区更好的发展,但是其中一些不合适的措词和内容,可能客观上对论坛社区产生伤害。这样的结果是大家都不希望看到的,所以一定要先让自己的心情平静一下,换一个角度审视一下再发表。

请对管理人员理解和支持。

我们都是同您一样由自己的工作有自己的生活,只能在业余时间为论坛社区服务。所以,我们可能不会随时在线,可能不能非常及时的处理问题,可能处理时需要的时间比较长,可能对有些问题的处理会因为调查不够深入而产生错误和误解。对此,我们需要您的理解,需要您的帮助。

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 中学语文社区    2007.8.25

最新回复

admin at 2007-8-25 09:37:48
谢谢超版,辛苦了!
秋中月 at 2007-8-25 21:04:02
学习了!
文野斋主 at 2007-8-26 10:44:03
一定按须知办事
晓语嫣然 at 2007-9-02 16:53:36
学习了
云儿 at 2007-9-03 11:14:55
学习,照章办事
哲一 at 2007-9-11 14:42:40
来了
默默彳亍 at 2007-9-19 21:13:13
照章办事!
海流 at 2007-10-27 17:39:41
学习,照章办事
木秀于林 at 2007-10-28 01:22:11
一定照章办事!
兰荫刀客 at 2007-12-05 08:42:08
一定照章办事!
小牙签 at 2007-12-12 09:44:35
近来学习一下。
太白雪松 at 2007-12-12 11:46:40
遵守。
本站内容丰富,很喜欢。但有一事不明:为什么有的页面没有回复的地方,致使无处点击?
昭彦 at 2007-12-16 20:16:51
学习了,不过不知道怎么赚分。
昭彦 at 2007-12-16 20:28:48
郁闷,下个课件看看,没下载到一半不能动了,再去点下载说没权利了。
约修亚 at 2008-1-30 20:32:43
一定照章办事!
海娜 at 2008-2-13 14:08:24
我在故我知
小刘刘 at 2008-3-01 16:29:50
谢谢了
木乃伊770 at 2008-3-06 12:42:53
很好,我要学习。
火的冰 at 2008-3-16 18:56:14
啊哈啊
一介书生 at 2008-3-19 19:15:31
学习,照章办事